中方融媒9月12日讯 近日,中方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相关规定,对辖区居民蒋女士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。

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小区开展检查时,发现中方县桃花源小区一单元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,检查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通过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该名业主,责令其当场整改。该业主不听劝阻,拒不改正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。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迅速对违停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拍照取证,对蒋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、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给予蒋女士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目前车主已将电动自行车移走。
责编:谢姝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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